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4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1名,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认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201、202、203),仅限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应征入伍,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1),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任职满2年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近两年(2022、2023年)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定档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五)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2),仅限永嘉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永嘉县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2年;
2.在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在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等次。
(六)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报考,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七)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八)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8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kszx5775656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人事考试中心0577-57756568确认。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8月26日下午17时前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改报名(地址:永嘉县上塘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0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县外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村社正职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对象确定: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用人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用人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起至8月18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4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附件1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8月19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