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3、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综合文字基础,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所在户籍为温州市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8月6日-8月12日
(二)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3楼1315室
咨询电话:0577-86969928,13958925656
(三)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174554614@qq.com,邮件标题和文档名为“姓名+年龄+学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区委政法委另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
1、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4年8月12日。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五)聘用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服从本单位统一分配到有关科室。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择优筛选,建立后备人才库,若发生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的,可以优先录用后备人才库中的人员。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2024年8月7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