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税费优惠政策采用自行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形式。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一、电子税务局申报途径:
(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申报享受路径一致,以退役士兵申报为例)
纳税人打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通过“企业业务”注册登录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直接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享受。纳税人可通过办税地图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地址,浙江省税务局办税地图: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7639/index.html。